常德西洞庭管理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

导语 常德西洞庭管理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2024年2月2日(腊月二十三)至2月24日(正月十五)为禁止燃放时间。详见正文。

  常德西洞庭管理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

  为营造春节期间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传承好中华民族传统习俗,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西洞庭管理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4年西洞庭管理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决定2024年春节期间在相关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时间

  2024年2月2日(腊月二十三)至2月24日(正月十五)。

  二、禁止燃放区域

  (一)城区:南至长沙路并向南延伸至变电站南围墙;东至沅澧大道;西至双峰路;北至益阳路并往北延伸50米,迎丰大道益阳路至涵管路段两侧100米范围内;

  (二)园区:园区所有企业范围内;

  (三)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含车站广场)、农贸市场、宗教活动场所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60米范围内;

  (四)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以及周边建筑物小于10米的狭小空间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区域;

  (六)其他禁止燃放的区域(由相关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三、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

  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常德市公安局西洞庭分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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