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哪些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导语 常德市“特困人员”、“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及其他一些人群无履行义务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常德市无履行义务能力人群如下:

  (一)特困人员;

  (二)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三)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四)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推荐阅读:2022常德特困人员认定条件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