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关于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指南
导语 常德关于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指南,可以去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朗州北路市民之家1楼F区市城管局F05、F06窗口办理,法定办结时限是20个工作日。详见正文。
常德关于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指南
一、受理条件
1、由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调整等特殊原因,确需对现有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进行改变的
2、因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而减少绿地的,应落实相应的补偿措施
二、所需材料
1.《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表》:点击查看
原件/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2.申请改变绿化规划的,提交调整后的绿化规划设计图
包括绿化总平面图、绿化施工图、绿线图蓝图原件(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盖章)
全套绿化图纸电子文件(光盘)一张
申请改变绿化用地性质的,提交调整后的规划设计图
原件和复印件/4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3.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的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
原件/1份/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三、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朗州北路市民之家1楼F区市城管局F05、F06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3.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四、办理流程
受理 ——审核——审批——办结
五、审核标准
(一)受理
市城管局行政许可办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齐全性、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书面告知(窗口须留存备查一份)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7、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二)审核
市城管局园林绿化管理科负责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现场核查(或集体研究)
对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提出退件意见
(三)审批
市城管局园林绿化管理科分管局领导按照行政许可条件、标准对受理审查意见进行审定
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意见,并注明理由
(四)办结
对准予许可的,市城管局行政许可办工作人员制作《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许可证》送达申请人,并在市政务中心网站上公示许可结果
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材料整理归档
六、收费依据
此项不收费
七、结果样本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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