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办理流程

导语 想要出国旅游的朋友们注意了,护照的办理流程,必看。

申请材料

1、交验身份证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并提交相应复印件;非首次申办护照的,需交验原有护照;
2、填写出国申请表,提交符合规范的相片;
3、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对于已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大中城市,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由其所属组织、人事管理和行政隶属部门出具单位意见,单位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国等。属于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不须单位或派出所出具意见。
对于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应提交申请人所属工作单位或派出所对申请人出国申请的意见。单位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予签发护照的9种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国等。

办理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与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三)时限:3个工作日
二、审查
(一)岗位责任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主管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对许可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报市公安局主管负责人。
(三)时限:2个工作日。
三、 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市公安局主管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予以许可意见。
(三)时限:2个工作日
四、送达与公示
(一)岗位责任人:市、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公开审定结果,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
2、对通过审定的,送达由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制作护照时间不计入决定时限);
3、对未通过审定的,制作不予许可文书,将理由及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告知申请人,并将未通过的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4、按要求将审批材料整理归档。
(三)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每证200元,遗失补发400元,每项加注20元

收费依据

湘价费[2000]23号

表格下载

/

监督检查

常德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7256110)

咨询渠道

0736-7958023

责任追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规定执行。

办公时间及地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政治学习时间,不接待。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市公安局出入境窗口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