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结婚登记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导语 常德结婚登记需提供的材料清单,需要有效身份证、证明材料,现役军人需要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详见正文。

  常德结婚登记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1、有效身份证、证明材料(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

  内地居民:

  1.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当页原件)

  2.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临时身份证办理

  3.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

  现役军人:

  1.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三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红底)

  3、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先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再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生效司法文书(法院民事调解书需出具生效证明或者送达回证,民事判决书需出具生效证明)

  4、当事人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应先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再提供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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